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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习题及解析2

时间:2010-10-29 14:31来源:助理会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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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



 1、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答案】 BD

  【提问】怎样理解A选项?

  【答案】行政复议指的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分是单位内部的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

  【解析】知识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1)选项B: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选项D: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属于记忆+理解型考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错因分析】本题容易错的选项为:选项D。公安局对郑某作出的“行政拘留”,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决定,完全不同于“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处罚”与“处分”一字之差,往往是考生丢分的原因。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例题·计算题】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

  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混合销售行为特征

  (1)同一行为对同一对象,涉及两个税种,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

  (2)并不是两个税种要同时交税,而是要合并纳税。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

  (1)由主营业务来决定其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2)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案例1】 甲以3000元的不含税价销售空调给乙,该行为应交增值税,销售的同时又代为安装收取了100元的安装费,这100元安装费应交营业税。由于甲的主营业务是销售空调,所以一并征收增值税。(见图1)

  图1

【案例2】甲是一个装修公司,为乙提供装修服务,应该交营业税,甲提供装修服务的同时包工包料,向乙销售涂料,就应该交增值税。甲作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应该收营业税,则合并征收营业税。(见图2)

 

  图2

  ★兼营行为的特征

  不同行为,对不同对象,不同的业务兼而有之。

  ★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1)分别核算,分别计征增值税与营业税。

  (2)不能分别核算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使用税率。

  【案例】酒店甲晚上向A提供客房服务,应交营业税。酒店甲设有一个小卖部卖啤酒,第二天上午把啤酒卖给B,销售啤酒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这两项如能分别核算则分别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没有分别核算清楚,则一并征收增值税。(见图3)

  图3

  4、为什么煤气管道初装费纳入有时按“销售不动产”项目缴纳营业税,有时要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答案】煤气管道初装费收入是随同销售不动产收取的,要作为销售不动产的价外费用处理。如果煤气管道初装费是单独收取的,并不伴随任何业务收取的,要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自建自用行为,自建销售行为,自建出租行为,自建投资行为,是否都缴纳营业税,如果缴纳按什么税目缴纳?

  【答案】自建自用的房产是不缴纳营业税的;自建出租的房产不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要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自建销售房产的,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税;自建投资的房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核定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的为欲滴④⑥⑤。产。(1-营业税税率)

  【解释】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例题1·计算题】某建筑公司将自建的一栋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5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78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答案】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15%)÷(1-3%)×3%+(1000+5)×5%=77.99(万元)

  【例题2·计算题】房地产公司自建写字楼18万平方米,工程成本每平方米2000元,售价每平方米3600元。当年销售自建写字楼10万平方米;将0.5万平方米自建写字楼无偿赠送给乙单位。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答案】

(1)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2000×(10+0.5)×(1+10%)÷(1-3%)×3%=714.43(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3600×(10+0.5)×5%=1890(万元)。

  6、关于个人无偿捐赠不动产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所有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和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继承、遗产处分、其他)免税是否矛盾。(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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