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甲公司设立的下列安排,属于其合营企业的是 1、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甲公司设立的下列安排,属于其合营企业的是( )。 A、甲乙公司共同设立A公司,对A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并按照各自份额享有A公司的收入,承担A公司的费用 B、甲丙公司共同设立B公司,甲公司持股比例80%,取得B公司的控制权力 C、甲丁公司共同设立C公司,双方对C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并按照各自份额享有C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D、甲戊公司共同设立D公司,甲公司对D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共同经营;选项B,B公司属于甲公司的子公司;选项D,D公司属于甲公司的联营企业。 2、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B、合营安排中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提供担保的,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C、两个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该安排构成合营安排 D、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C,必须是具有唯一一组集体控制的组合;选项D,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3、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40%、30%、25%和5%的表决权股份,甲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80%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该项安排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甲公司 B、甲公司为一项合营安排 C、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集体控制甲公司 D、A公司、B公司、C公司集体控制甲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集体控制下,集体控制该安排的组合指的是那些既能联合起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个或几个参与方组合。尽管所有参与方(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联合起来必然能够控制甲公司,但A公司、B公司、C公司联合起来即可控制甲公司,且A公司、B公司、C公司是联合起来能够控制甲公司的参与方数量最少的组合。因此,称A公司、B公司、C公司集体控制甲公司,而不是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集体控制甲公司。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