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会计网-CPA创办的专业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 中信会计网 > 会计证 > 复习指导 >

广州2010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_会计法律制度(20)

时间:2010-10-25 11:30来源:广州会计证考试网 作者:lele
正保会计网校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 [答案]供货方和银行。供货方支票金额的2%,即0.6万元。.银行是5%,但不低于1000元,即1.5万元。 (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

[答案]供货方和银行。供货方支票金额的2%,即0.6万元。.银行是5%,但不低于1000元,即1.5万元。

(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责任编辑:lele)



你好
相关文章推荐
栏目列表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