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9-07-03 13:56来源:未知 作者:lele
2019东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东财会〔2019〕17号 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 为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019东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东财会〔2019〕17号
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
为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实现优质服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浙财会﹝2019﹞20号)文件精神,经与东阳市人社局商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另行组织。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三类,采取网络教学、集中面授等形式进行。课时的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科目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
(2)《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77号);
(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204号至803号;
(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5)《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6)《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7)《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2.行政事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
(2)《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77号);
(3)《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4)《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
(5)《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三、继续教育机构
1.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今年共有6个,网址(http://kjzj.zjczt.gov.cn),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可先看下各平台的课程后,选择适合补自己短板或兴趣的平台学习。
2.东阳市财政局备案确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市分校为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市分校地址:人民路65-2号;联系电话:89300521、86830791。
四、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及注意事项
1.2019年度网络继续教育于6月24日上线,会计人员请自行登录选择相关平台完成学分。学习完成后系统将自动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网络教育交费截止日为次年3月31日,培训截止日为次年4月30日。
2.会计从业人员有参加各类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可在浙江会计之家(http://kjzj.zjczt.gov.cn)的“教育抵免申报”申请,每年度网上申请截止日为次年4月30日。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可抵免项目,可纳入专业科目学习时间,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会计骨干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会议召集办方应及时向我局主管部门备案);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3.参加面授人员的公需科目应在金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www.jhpx.com:8003注册免费学习。面授继续教育从 7月份开始接受报名,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机构联系,面授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4.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接文后应及时将文件精神贯彻到相关人员,并在时间、费用、人员安排等方面为会计人员提供便利,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完成,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市分校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报送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1003室)备案。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业务水平。
东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le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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