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常见问答 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1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