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网站 泸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luzhou.gov.cn 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财政政策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统计、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泸州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泸州市财政局设24个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47号1号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3191073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保密、交办督办、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各项经费使用。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本部门基建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办公电话:2287997 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和史志编纂工作。 (三)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3196595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监管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路桥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法规科 办公电话:2286985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 (五)税政科 办公电话:3102763 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负责组织起草管理权限内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市关税政策事项,并参与提出关税政策建议。 (六)预算科 办公电话:3194930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 (七)政府债务管理科 办公电话:3113676 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 (八)财源建设科 办公电话:2288097 贯彻执行财税发展重大政策。组织开展财源状况调研分析,提出财源建设政策建议,拟订全市财源建设规划。参与财源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协助组织财税收入。 (九)国库科 办公电话:3108403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依法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3196717 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经上级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负责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市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一)经济建设一科 办公电话:3125267 承担交通、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基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经济建设二科 办公电话:3196674 承担工业、酒业、商贸、应急、数字经济、投资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三)城市建设管理科 办公电话:2288085 承担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四)行政政法科 办公电话:2286977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五)科教与文化科 办公电话:2286976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市属学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十六)社会保障科 办公电话:2288093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 办公电话:2394910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竹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八)农业农村科 办公电话:2282918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九)资产管理科 办公电话:3776903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二十)金融外经科 办公电话:2288091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涉外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二十一)金融资本管理科 办公电话:3609815 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会计科 办公电话:3118517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 (二十三)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办公电话:3652782 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四)人事教育科 办公电话:2288095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