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须知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钢笔、铅笔、塑料橡皮、尺子、圆珠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在答题卡上答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答题须使用蓝色、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答题,用其他颜色笔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5、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6、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题纸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9、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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