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00]11号)有关规定,全国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