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9年8月29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B公司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下: ①股权转让协议在经A公司和C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6 300万元,协议生效日C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支付其余10%的款项。 2009年9月30日,A公司和C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A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2009年10月31日,A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009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1月至9月份实现净利润700万元;10月份实现净利润100万元;11月至12月份实现净利润22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B公司和E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6)2010年3月2日,A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按市价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1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800万元(含交易费用);3月20日将回购的100万股普通股奖励给职工,奖励时按每股6元确定奖励股份的实际金额,同时向职工收取每股1元的现金。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单位用万元表示): (1).A公司因债务重组及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2007年利润的影响金额为()元。 A. 362 B. 462 C. 240 D. 222 (2).A公司2008年12月应做的账务处理为()。 A.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88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8 B.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88 贷:投资收益 88 C.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360 贷:投资收益 360 D.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342 贷:投资收益 342 (3).A公司2008年末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 3 892 B. 3 728 C. 3 692 D. 3 586 (4).下列属于A公司2009年4月1日对E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做的会计分录是()。 A.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80.80 贷:固定资产 1 8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 主营业务收入 2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240×17%) B.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80.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8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 主营业务收入 2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240×17%) C.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80.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8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40 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240×17%) D.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 2 240.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8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 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240×17%) (5).A公司在2009年应确认转让所持有B公司股权的损益为()万元。 A. 0 B. 2 146 C. 2 328 D. 2 346 (6).2010年3月20日,A公司因给职工奖励股份,应减少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万元。 A. 600 B. 700 C. 800 D. 900 2. 恒通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殊说明外,都已经按照相应会计处理计算了所得税。恒通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恒通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3月28日完成。恒通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9年4月30日。 1. 2009年3月1日,恒通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8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 (1)2008年1月1日,恒通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恒通公司支付341万元。 2008年1月6日,恒通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恒通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假设税法规定,以旧换新销售中,销售新商品按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回收旧商品按照购进商品处理。 (2)2008年10月15日,恒通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2008年10月15日,恒通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恒通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恒通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恒通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贷:库存商品 140 为了简化处理,假设税法规定该种情况收入的确认时间同会计相同。 (3)2008年10月,恒通公司与M公司签订了一项当年11月底前履行的供销合同,由于恒通公司未能按合同供货致使M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M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此项诉讼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恒通公司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2009年2月18日,恒通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明确其败诉并需赔付M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恒通公司对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于当天如数支付了赔款。假设税法对该项赔偿损失允许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4)2008年12月1日,恒通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恒通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日,恒通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 恒通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5)2008年12月1日,恒通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恒通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恒通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恒通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