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认证常见问答
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取消“确认签名”后,是否还能继续抵扣/不抵扣勾选发票?
答:可以。
2.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并且作废了申报后,综合服务平台上显示税款所属期变动到了10月,是否还能够抵扣勾选发票?
答:可以。通过“回退税款所属期”将属期回退到9月,继续“抵扣勾选”9月属期发票。
3.不抵扣勾选如何填写申报表?自动带到附表二第26行需要删除吗?
答:勾选不抵扣的数据在申报表中不体现。
4.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答:勾选、确认勾选操作(不含退税、代办退税操作):1、勾选时间范围: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2、确认签名时间范围:每月1日至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作为终止时间)
5.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 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6.退税勾选也需要确认签名吗?
答:不需要。先操作“发票退税勾选”,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并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提示:本次勾选的发票汇总如下,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本次勾选的数据。再操作“退税确认勾选”,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进行确认。
7.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统计后无法确认签名如何处理?
答:需要“撤销统计”后,重新进行“抵扣勾选统计”。
纳税人在操作申报业务时,对于“申请统计”和“确认签名”分以下情况进行操作:
1.纳税人如果在所属期内未进行“申请统计”,则需要在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完成后进行“确认签名”。
2.纳税人在所属期内已进行“申请统计”后,拟重新勾选的,需要在申报期内先进行“撤销统计”,重新勾选后,再次对已勾选数据进行“申请统计”,系统将自动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完成后才能进行“确认签名”。
3.“确认签名”只能在申报期内出现并操作。
4.纳税人当期无发票勾选或不需要进行发票勾选业务的,在办理申报时,也需要进行“申请统计”和“确认签名”操作。
8. 外贸型出口企业纳税人,做了出口退税勾选,还需要操作不抵扣勾选吗?
答:不需要,“发票退税(批量)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对不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进行勾选。
9.发票九月已勾选,确认签名时,提示勾选不在所属期,纳税人撤销勾选后,重新勾选时提示可勾选发票数量为零,但进项发票里可以查到所有发票,如何处理?
答:需要操作“抵扣勾选统计”后,才可以确认签名。
10. 纳税人登录时提示输入密码错误,如何处理?
答:1. 纳税人需插入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通用税务数字证书介质登陆本平台,使用平台时,只能插入一个设备,不能同时插入多个设备;
2. 输入的金税盘或税控盘中的8位密码是盘中证书口令;
3. 忘记证书密码的,建议携带相关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
4. 连续7次输错密码导致盘被锁住的,需携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或重签证书。
11. 发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计算?
答:本平台区分按月申报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纳税人,2017年7月1日零时后开具的发票,抵扣时限为开票之日后360日。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2.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时税款所属期还在9月份,无法进行10月开具的发票勾选操作,如何处理?
答: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税款所属期会自动跳转,无需纳税人进行其他操作。
13.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是否也需要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勾选?都有哪些发票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勾选?
答:需要。目前综合服务平台上可以勾选的发票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14. 签名确认需要输入的密码是什么密码?
答:签名确认需要输入的密码是税控盘证书密码。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