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10-10-11 21:58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ws
***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固定资产价值在限额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 以上。 二、固定资产的购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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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固定资产价值在限额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
以上。
二、固定资产的购入
1、价值确认:以购入时的实际支付的买价作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2、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准购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备查帐,包括固定资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价值、购买时间、购买人、验收人、使用和保管人等项内容,要记录清楚不得漏项。领用时应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同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确保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的安全。使用人因调出或其他原因离开时应缴回保管的固定资产,办理退回手续。
2、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因违规操作和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的,
应有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财产物资在每年1 2月份清理盘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账实相符,发现使用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保管人员提出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清查中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会计核算人员据此登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账簿,待查清原因再作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1)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外单位的重新办理手续或者退回原单位;属于清查中确实盘盈的应写明情况,经批准后补记固定资产登记和固定资产辅助账。
(2)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追查责任人并负责赔偿或返回。属于自然原因造成的,经批准按固定资产盘亏处理、核销有关账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的报废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核销有关账目。
1、固定资产报废原因:一是已满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二是由于科学进步淘汰的固定资产。三是自然原因造成的。四是责任事故造成的。
2、固定资产报废由于使用期满、自然原因和科学进步淘汰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报批,核销有关账目。
3、固定资产报废因责任事故引起的,应有责任人赔偿并同时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报批,扣除赔偿价值后核销有关固定资产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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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6 (责任编辑:le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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