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利益的常用方式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利益的常用方式有( )。 A、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 B、股东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发行新债 C、不经债权人同意,大量分配现金股利 D、不经债权人同意,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大型生产设备 【答案】 AB 【解析】 股东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其通常方式是:第一,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发行新债,致使旧债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