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_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了解】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P75) 【例题1·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除另有规定外,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的有( )。 A.来料加工复出品的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D.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答疑编号34602080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均为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9档增值税退税率(不用记):有17%、15%、14%、13%、11%、9%、8%、6%、5%等 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1.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2.含义:“免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3.“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