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破产法中有关出卖人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破产法中有关出卖人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债务人发运的,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针对运输途中的标的物行使取回权 B、出卖人在货物到达管理人后才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途中标的物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C、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受理之前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受理时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此时不构成出卖人取回权 D、只要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管理人对出卖人之前主张取回的要求不应准许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当准许,选项D的说法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