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_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一、消费税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税负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的作用 (一)调节消费结构 (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 (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 (四)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 四、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 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五、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经典例题】 2008年 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答案】B 新增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2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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