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会计处理 1、 本次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于一般纳税人有些经营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那么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呢? 笔者认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应该计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参考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对于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1.取得处置收入,计提增值税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享受减征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