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会计网-CPA创办的专业会计考试网站!

2011年注册会计师辅导会计讲义:收入/费用/利润(3)

时间:2010-11-30 15:19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正保会计网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

  借: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5.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销售方式

收入确认与计量

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委托方发出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销售方式

发出商品时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在期末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售后回购

属于融资交易

不确认收入

售后租回

属于融资交易

不确认收入

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按售价确认收入

以旧换新销售

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1)代销商品

  P232【例11-12】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 400元。

  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因此,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P232【例11-13】

  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责任编辑:lele)




你好
相关文章推荐
栏目列表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