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会计网-CPA创办的专业会计考试网站!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辅导_劳动合同法(2)

时间:2010-10-27 16:10来源:初级会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正保会计网校
【案例】张某自2005年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08年甲公司被乙公司整体收购。期间,甲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了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张某与乙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月,乙公司因业务调整,提出与张



  【案例】张某自2005年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08年甲公司被乙公司整体收购。期间,甲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了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张某与乙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月,乙公司因业务调整,提出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乙公司应当支付给张某的经济补偿年限应当自2008年开始计算,而张某在乙公司的工作年限则应自2005年开始计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解释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下列各项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

  A.自1997年1月1日起,张某在甲公司已经连续工作12年,张某提出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B.乙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孙某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11年,孙某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

  C.自2008年1月1日起,王某与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王某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王某提出与丙公司续订劳动合同

  D.自2008年1月1日起,赵某与丁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赵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丁公司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赵某提出与丁公司续订劳动合同

  【答案】AB

  【解析】(1)选项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选项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选项C: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4)选项D: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外。

劳动合同竞效力(★)(P41)

  1、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解释】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约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B.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C.无效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之日起没有约束力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答案】ABD

  【解析】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P42)

  【解释1】用人单位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解释2】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注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解释】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P43)

  (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休息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例题·多选题】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有( )。

  A、事业单位

  B、民办非企业单位

  C、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D、社会团体

  【答案】ABCD

  (2)年休假的标准(P44)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解释】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例题·单选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3年、在乙公司工作10年、在丙公司工作2年,张某目前在丙公司工作。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某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为( )。

  A、5 B、10 C、15 D、20

  【答案】B(责任编辑:lele)




你好
相关文章推荐
栏目列表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