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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辅导_劳动合同法(9)

时间:2010-10-27 16:10来源:初级会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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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计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解释】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9、



  (4)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计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解释】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9、裁决的类型(★★★)(P71)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释】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律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⑥仲裁庭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之一的,应当撤销裁决。

  (2)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0、仲裁裁决的执行(★★★)(P71)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解释】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例题1·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C、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BCD

  【解析】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有( )。

  A、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

  B、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争议

  C、追索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

  D、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

  【答案】ABCD

  四、劳动诉讼(★★)

  1、劳动诉讼的申请范围(P71)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诉讼程序(P72)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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