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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会辅导经济法复习:专利法律制度(4)

时间:2010-12-10 16:12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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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3)关联专利之间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





  (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3)关联专利之间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法律限制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3.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4.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的表现: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4.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四)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五)侵权专利权案件的处理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六)诉前救济措施及诉讼时效

  1.诉前救济措施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2.专利侵权诉讼时效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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